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认真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金额
我院2022-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共有2个指标,奖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特别优秀本科学生。
具有以下情况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 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标准
(一)本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学习成绩优异。根据“评审办法”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年级或专业均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 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突出才能。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四、表格填写
严格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表,注意以下事项: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不得出现10.1%“四舍五入”后变成10%的情况。
2.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如出现20门以上要注意核对是否填错),同专业,同年级的不同学生,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以2020年9月-2021年6月期间为主。
几个校级及以上荣誉评选单位及时间: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每年10月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 |
学院 |
每年10月 |
学院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 |
学院 |
每年11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湖北省教育厅 |
每年10月 |
国家奖学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每年5月 |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
共青团学院委员会 |
每年6月 |
万人创百星“十佳明星”、“**之星” |
学院 |
校内或校外不清楚的最好不填写,没有荣誉不影响学生评审。
4.申请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表格中时间请勿修改。
(3)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五、评审流程
1.本人申请:(1)完成在线报名(报名链接:https://f.wps.cn/fw/KWaEJHLw/);(2)提交《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年)》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手写签字),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时间:10月3日上午10-12点将纸质材料交至农科大楼3014,电子材料提前发至指定邮箱:yyylxgb@163.com。
2.资格审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初审合格名单。时间:10月3日-10月4日。
3.答辩评审: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答辩,确定评审结果。暂定时间:10月4日,地点:农科楼会议室3002。请提前做好答辩PPT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4.公示上报:评审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2个工作日,集体研究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公正评审
成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具体评审办法。学院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分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学金的的评审工作,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要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评审,经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
2. 加强宣传,严格标准、严格程序
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宣传,让所有学生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意见,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选程序、严格落实公示环节,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服人心。
3. 规范信息、按时完成,奖励育人
我院会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信息、按时上报材料,创新落实奖学金激励育人工作,将奖学金评选工作与立德树育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成才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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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