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保护、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园林植物的维护、管理和研究开发能力以及受损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建设、管理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提高能力及自我适应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研究领域的外文文献,具备较高的听、说和写作能力,能进行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一般半年至一年时间为课程学习阶段,后两年至两年半时间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任务者,经过学校批准,可以延期,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园林植物
2.园林文化与景观规划设计
3.城市规划设计
4.建筑设计
5.生态环境与生态修复
四、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实践环节。硕士研究生应修最低总学分34学分,学位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公共学位课不低于9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至少13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课程设置一览表附后。
五、学位论文(设计)
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设计)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学试验设计、撰写论文(设计)等部分。
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应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论文(设计)必须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用已有理论和最新科技成就解决实际问题,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或有应用价值。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写好文献综述,作好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要对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国外的最新科研成果及研究方法进行论述,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开题报告应包括开题的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趋势、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经费概算也要进行说明,开题报告必须有3人以上的专家小组进行论证。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均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第三学期内完成。在此基础上,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论文试验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定期报告论文(设计)进展情况。研究生应以严谨的科研态度对待科研工作,以获得准确的试验数据和资料,并进行认真整分析、撰写论文。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由导师审阅,提出意见、修改补充,最后定稿后要达到要求。学位论文(设计)评阅、答辩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论文(设计)要求立论准确,概念清楚,分析严谨,文字简练,图表清晰。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1个学术学分,其中,必须在院(系)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每次0.5学分,参加院(系)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每次0.1学分。另外,还应从其它实践环节中至少选1个实践环节, 考核合格后取得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应填写《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并交导师审核签名,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交院(系)研究生秘书备案,院(系)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和1个实践学分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应应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课程学习采取听课、自修、讨论以及报告会等多种方式。根据研究生不同特点,作好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在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应确定学位课和选修课,应对参加教学、生产实践活动、科学研究与论文撰写等作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经教研室(研究室)具体审定,院、系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本学科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